本帖最后由 李勇 于 2018-6-11 09:39 编辑
来源:励志天下 【协会通知】请各会员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、落实,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达标!
关于推进商贸流通企业 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通知 东宝区商务局、荆门高新区·掇刀区商务局、漳河新区商务局,中心城区相关企业,有关协会商会: 为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(下文简称“创城”工作)部署,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创城工作顺利实施,对照《荆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和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方案》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将商贸流通企业2018-2020年持续开展创城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创建工作目标 1.宣传教育持续开展,职(员)工文明创建意识明显增强; 2.各项制度健全,日常管理规范,安全生产稳定,环境卫生整洁,基础设施运行正常; 3.专班专人负责,建档归档规范,行业创建工作达标。 二、创建工作内容及标准 1.持续开展创城宣传工作。各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文明城市、志愿服务、关爱未成年人等方面内容宣传,各大商场(超市)、有条件的餐饮酒店(饭店)要有以上内容的固定宣传标语、文化墙、宣传栏,要定期制作健康知识教育宣传栏和便民信息公示栏,开展文明购物、文明餐桌、合理消费、光盘行动等宣传,引导市民提升素质。 2.商场超市要营造绿色消费环境,开设减盐减油商品专区,减少一次性商品采购、销售,杜绝采购、销售包装过度商品,家电产品等级能耗达到相关标准;各类标识清晰,管理制度健全,安全消防设施良好且运行正常,安全演练经常(控烟标识、疏散通道、功能指引、消费服务、监管投诉);经营场所卫生整洁,厕所保持干燥卫生,无乱贴乱画,垃圾实行日产日清,分类回收;各类商品库房堆放分类整齐,台账清晰,管理规范;轮椅通道、扶手、缘石坡道等无障碍通道设施完善,有地、残疾人专用厕所,保证使用情况良好。 3.大中型酒店(餐饮、住宿)开展绿色采购,反对铺张浪费,杜绝使用一次性餐具,严禁采购、推销、提供包装过度商品,减少供应一次性生活用品;设置文明餐桌、光盘行动等提示牌,劝导合理消费;控烟标识明显,疏散图、疏散通道指示清晰,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到位;轮椅通道、扶手、缘石坡道等无障碍通道设施完善,保证使用情况良好。 4.废旧回收点规范经营,相关制度健全,废旧物资回收、交售台账记录完整;无出店经营、占道经营、无证经营行为,经营场所硬化,回收物资分类堆放,经营场所卫生整洁;“灭蚊、灭蝇、灭鼠、灭蟑螂”设施齐全,措施落实到位(标准:城区主干道无回收站点,无出店经营、占道经营,场所硬化,物资分类堆放,各辖区逐步核查后统一组织挂牌经营)。 5.城区加油站规范经营,促销活动宣传适度,公用厕所标识清晰,站内卫生整洁,安全消防制度健全,设施完好,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正常,购销台账齐全(标准:各类标识、指引牌清晰,卫生整洁,厕所无积水,无蚊蝇,有管理记录)。 三、工作责任及要求 创城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实行企业主体、部门督导、协会约束、共同推进的原则,推进创城工作在各阶段达标。 1.大中型商贸企业要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,安排专人负责推进工作落实,要注重痕迹管理,留存创建工作资料,建立创建工作台账。小企业及个体户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内容及标准,自觉规范,确保达标。 2.各商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商贸企业创城工作进行督促、检查、指导,及时收集、汇总创城工作资料。对不落实创城内容的企业,要做好解释和观导工作,拒不落实创城责任的,要联合相关部门督促落实。 3.各协会(商会)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,约束企业开展创城工作,组织开展宣传、动员、培训等配合活动,指导行业坚持绿色发展,引导企业开展绿色采购,销售绿色产品,提供绿色消费环境。 各大商场超市、宾馆酒店宣传标语、宣传栏首次制作于6月20日前完成,并将电子版资料上传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邮箱。各区商务部门、各企业要留存日常创城工作资料,并于每月最后一周四下午16:00前将电子稿资料报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。 联系人:钟 晖 电话:2336441 荆门市商务局 2018年6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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