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市规范建设“学雷锋志愿服务站(岗)”
记者从市创城办获悉,近段时间,我市将规范建设“学雷锋志愿服务站(岗)”,以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。 在即将到来的全国文明城市首次测评中,中央文明委测评组将对我市网上资料申报、群众满意度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考评,现场考评将同步检查我市“学雷锋志愿服务站(岗)”建设是否规范。 为什么各场所“学雷锋志愿服务站(岗)”建设标准不一样?记者昨日采访了市创城办相关负责人。 “学雷锋志愿服务站(岗)”建设分三类。第一类志愿服务岗(既要设“站”,也要设“岗”),主要针对社区、图书馆;第二类志愿服务岗(既要设“站”,也要设“岗”,要求略低于一类),主要针对街道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科技馆、青少年活动中心、档案馆、政务大厅、医院、长途汽车站、公园、广场、景点景区、大型商场、超市、集贸市场等公共文化设施、公共场所;第三类志愿服务岗,主要针对银行、税务、工商所、信访、电影院、大型餐厅、加油站、旅行社、宾馆、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电信、移动、联通、邮政、保险、物业公司等除第一、二类以外的所有窗口服务单位。 在建设标准上,第一类“学雷锋志愿服务站(岗)”要做到“八有”,即有统一标识、有办公场所、有专职工作人员、有志愿服务队伍、有志愿服务项目、有管理制度、有工作流程、有工作台账;第二类“学雷锋志愿服务站(岗)”要做到“五有”,即有办公场所、有统一标识、有专职工作人员、有志愿服务项目、有工作台账;第三类“学雷锋志愿服务站(岗)”要做到“五有”,即有统一标识、有志愿服务人员、有志愿服务内容、有便民服务设施、有活动记录。 市创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,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,要大力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建设,悬挂统一的“学雷锋志愿服务站”标识,制订详细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制度,明确服务项目,为居民提供免费的文明倡导、信息咨询、秩序引导、应急服务、便民服务等志愿服务内容,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服务便利化、基层化、常态化发展。(记者 胡于梅) 来源:荆门晚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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