纯德山祭告文 摘自焦知云《荆门古碑》上册 辑录 刘芳 碑通高3.28米。碑首高0.74米,宽1.11米,厚0.28米;碑身高1.5米,宽1.11米,厚0.25米;碑座高0.84米,宽1.45米,厚0.77米。枣阳白玉石质。刻于明嘉靖十一年( 1532)。碑首刻二龙戏珠图案,中下部阴刻大篆书“纯德山祭告文”2行6字。碑身周边刻云纹花纹。碑文阴刻楷书13行,满行24字,系右副都御史凌相奉诏致祭纯德山文。此碑书法柳体韵味十足,点划规范,布局严谨,刻工精细,堪为佳构。据史料载,嘉靖十年(152)正月八日诏立此碑。笔者1996年10月10日考察拓碑。碑立于显陵明塘西侧。 [原文] 纯德山祭告文 维嘉靖十年岁次辛卯五月甲申朔月十八日辛丑,皇帝遣巡抚湖广地方兼赞理军务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凌相,致祭于纯德山之神曰:“朕惟皇考神魄奉安于此,礼宜进荐称号,从祀方泽。兹敬名为‘纯德山’。谨用祭告,神其鉴知。”谨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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