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文碑刻 摘自焦知云《荆门古碑》上册 辑录 刘芳 奉示永遵 碑高1.42米,宽0.69米,厚0.15米,青灰色石质。刻于清咸丰十一年( 1861年)。碑额横列阴刻大楷书“奉示永遵”4字;碑文阴刻楷书21行,满行49字,系安陆府知府邢高魁向湖北巡抚胡林翼禀报在钱粮、保甲、船行和差役下乡扰累等方面实施革除旧弊之举,以减轻百姓负担之事批复后所颁发的文告。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。碑存京山县曹武镇石桥村1组。笔者2004年6月22日考察拓碑。 [原文] 奉示永遵 太子少保头品顶戴署理湖北巡抚部院胡为札饬刊碑署前遵守事。据署湖北安陆府邢守禀称,卑府自上年奉委署理斯篆国半载有余,自渐愚陋,毫无建白,惟革除锢弊数端,有可为仁宪陈者。如钱粮一节,前奉宪檄禁革册书,各该县久经遵办。惟钟祥县钱粮向由书吏征解,几成锢习,弊窦丛生,殊为民累。卑府力剔前弊,改为官征官解;出示各乡,花户自封投柜,不许书吏下乡。税契亦如之,推收亦如之。卑府更不时派员赴柜督查,不使稍有留难等弊。所以各乡花户激发天良,输纳踊跃,已有成效。京山县向有由单挂号浮费,花户中钱粮多者已不堪其需索,若零星小户,钱粮微末,浮费之多,往往倍于国课回。经卑府访闻,严檄革除,以杜苛索之累。潜江县向有催首名色,苦民已甚,经前署县令熊禁革。上年冬该县绅士禀请饬县,不准仍设催首,隨经卑府檄饬禁止,该县现已遵办。此钱粮情形也。 又保甲一事。遴选公正绅士,董理其事,每逢朔望,讲约化导乡民,以为闾里表率。但恐州县一切案件以及差役下乡唤案,扰累董事绅耆,致使公正之人视保甲为畏途,不肯经理。不肖之徒反有缘承充,勾结差役,表里为奸,大为民害。卑府查办保甲,檄饬各该县选举妥绅,董理编查事宜。所有案件,惟地保协办,不得累公正绅。此保甲情形也。 又船行一事。钟祥县向设官船行,每遇差使封船,必经该行之手,封条一到,勾串丁役,视为口口,如封船一只,口口官价,船行必迟留数日,凡遇河下往来船只,无不被封,多则索钱串余,至少亦数百文, 始行开放。及至官船行定开行之后,犹必需索数日,务饱欲壑而后止,扰累船户行商已非一日。 卑府查得其情,因按船之大小,路之远近,分别酌情定价,以为定章。口切出示晓谕,使民周知,且禁止丁役勾远近,分别的情定价。以为定章。口切出示晓渝,便民周知,且禁止丁役勾串各弊,免致亏累船户。此船行情形也。 又差使下乡扰累一事。向来遇有勘验事宜,官下乡,原差先赴该处,名曰“前站”。该役藉得任意苛索,或曰“夫马价”,或曰“招解费”。索之一家不已, 必通索邻证人等作一网打尽之计。所以命案有“飞邻”、“望邻” 之说,为害乡民,莫此为甚!卑府一律革除。凡遇勘验一切公事, 下乡差役先行,所有“夫马价”等项,俱着自行措办,免致差役藉口。仍随时严加约束,务令扫除积弊,各该县俱已遵照办理。此差役情形也。 以上各行,俱经卑府立定章程,督同查办,以甦民生。但恐卑府一经卸事,各该县不能实力奉行,仍蹈从前积习。合望仰恳查照所刊札件檄饬,卑府所属钟京潜天四县遵办,不得变更。或镌碑以垂久远,则安属亿万生灵感戴鸿施无既。等情查来,该府所禀之事,系为革除最甚弊端起见,自应由县刊碑署前,以垂久远。合行札饬,札到该县即便遵照,刊碑署前,永远遵办毋违此札。 石桥上团士民同立。 皇上咸丰十一年辛酉十二月吉旦勒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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