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篇 李云清陈棠生 摘自 刘海章 主编《荆门历史风貌》 辑录 刘芳 孙叔敖 (公元前7-6世纪) 春秋时代楚国庄王(公元前613年至前 591年在位)有位贤明的令尹叫孙叔敖,据《荆门直隶州》记载,孙叔敖祖居荆门白土里(后改称孙家山,在荆门、江陵交界处)。一生做过许多好事,是楚国历史上难得的好官,被列为荆门乡贤。 孙叔敖心性善良。传说有一次他打死了一条两头蛇,埋掉后回家在母亲面前哭诉,说要与母亲永诀.母亲不知他为什么哭,他就把事情原委讲了一遍。楚国巫风盛行,认为碰到两个头的畸形蛇是一种不祥之兆,谁碰到谁就活不成。今天他竟碰到了。母亲大吃一惊,问他:“蛇呢?”孙叔敖回答说:“我怕别人再碰到它,会与我一样送命,因此,就把它打死埋了。死我一个不算什么,只要别人不再丧命。”母亲被儿子这种纯善之心所感动,宽慰他说:“人们常说积阴德的人会有好报应,你把蛇埋掉,免得再害别人,除害积善,是不会死的。” 孙权敖成年以后,楚国大夫虞丘把他推荐给楚庄王,庄王封他作令尹,怕理朝政。曾经有这么个故事,孙叔敖当令尹以后,不少官史,百姓前来祝贺,其中有一个老翁,穿着粗布衣服,戴着白帽子,对他说:“有的人自已高贵后就在百姓面前骄横跋扈,这样百姓就没法过日子;位置一高就专权,国主会感到讨厌;俸禄高了还不满足,就难以处世。”孙叔敖听到这番话,认为非常有道理,于是,恭恭敬敬地说:“您说得对,希望再得到您的教诲。”老者又说:“位置越高越谦虚,官职越大越谨慎,俸禄越厚越注意廉洁,您只要按这三条办,凭您的才干,肯定能帮助君王治理好国家。”孙叔敖上任三个月,楚国就开始振兴,老百姓生活供给充裕,官吏不敢违法乱纪,盗贼也平息了,民风也有了好转。他当令尹,三上三下,恢复他的职位,他不沾沾自喜、洋洋得意;去掉他的权力,他不失悔叹息、意志颓废。他做令尹,其权力除了楚王,就算是他最高了,但是直到他死时,家里穷得没办法,连棺材也没准备。一个令尹之家,穷到这样状况,可见他是非常廉洁的。他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叫孟优。孟优是楚国宫廷乐队的首领,很有口才,性情耿直,喜欢用轻松幽默的言语去讽谏庄王,孙叔敖很器重他的人格和才华,对他很尊重,关系也十分好。因此,临终之前,他吩咐家人,如果日后有什么困难就去找孟优。 孙叔敖死后几年,他的儿子穷得穿粗布衣服,依靠打柴度日,没有办法,便去找孟优,说:“我父亲临死前交代我,要我有困难时来找叔叔。”孟优收留了他。一天,楚庄王宴请群臣,寻欢作乐,孟优故意穿戴了孙叔敖生前的当令尹时的衣冠朝服,在庄王面前敬酒。醉眼朦胧的庄王以为孙叔敖不曾死,说要恢复他的职位。孟优露出本人面目,慷慨高歌,歌词不乏挖苦之意:贪官污吏和清正廉洁的官吏都有可为和不可为的正反两面的理由,不敢贪赃枉法是因为怕受人唾骂知法犯法,以权谋私是为了儿孙能享受富贵;公而忘私,是因为这样能受人尊敬;不值得廉洁奉公,是因为楚国有人这样做了,反而连累儿孙穷困潦倒;违法的官员尽管绞尽脑汁,尽管天理不容,但是他不需要为儿孙的生活担忧;正直的官员虽然是生前受人尊敬但往往有后顾之忧;我们楚国有个孙叔敖,他一生廉洁奉公洁身自好,为国操劳,但他的儿子却靠打柴度日。最后,他讽刺说:“我要是孙叔敖,干脆趁早自杀,何必为国家操劳一生,结果什么也捞不着。”孟优歌得泪流满面,庄王也深受感动,羞愧难言,立即召见孙叔敖的儿子要封他爵位。孙叔敖的儿子推辞不要,说:“我父亲生前曾经嘱咐过,有朝一日楚国对我们有所抚恤、封赠的话,应当什么都不贪图,只请求到最穷、最偏僻的固始去就够了,因为那样的地方是谁也不愿去的。” 楚国在占据江南大片土地之前,还是一个蕞尔小邦,国家的发展,首先必须是农业的发展。兴修水利,是孙叔敖对楚国农业发展的一大功劳。经过近几年考古发现和有关文献资料证明,孙叔敖任令尹期间,主持修建了我国最早的大型水利工程期思陂,并且“决期思之水而灌云娄之野”。期思在河南固始县北,云楼在固始县南,其规模之大和受益之多,可想而知。在漳河下游,他也主持过水利工程,因此,《七国考.楚食》说孙叔敖“截汝坟之水,作塘以溉田,民获其利”。孙叔敖还主持开凿了古杨水运河,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运河。 孙叔敖一生廉洁,毫无贪图之心,因此受到后人的尊重。东汉邯郸淳根据《史记》的有关记载,写了《楚相孙叔敖碑》,赞扬他“受纯灵之精,怀绝世之才,有大贤次圣之质”。荆门知州舒成龙在《荆门直隶州志.文苑》中收录了这篇碑文,并加了按语,称孙叔敖为“荆之乡献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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